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03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大学生学术科研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学院组织开展2024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由院团委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学生科技活动,对学生申报项目给予积极的指导。

二、项目类别

按照项目成果进行类别划分,将申报类别分为以下三种: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学生申报。

2.社会科学类(含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语言等)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科技制作发明。

三、项目申报办法

1.学生科研基金主要资助学生从事课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项目。

2.学生科研基金项目分资助项目和立项项目两类,资助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分为2000元、1000元两类。

3.推荐参加2024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未中标项目申报校级学生科研基金(学院限项数以内),原则上优先给予立项资助,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4.学生科研基金项目重点支持低年段在校本科生申报,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大一、大二可申报全部三类项目,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可申报社会科学类、科技制作发明类项目。

5.项目申报人应按照申报表要求认真拟订研究方案,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

6.申报项目须有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

7.我院“学术领航计划”各团队至少申报一项。不同项目负责人不能由一人担任。

8.各团支部积极组织申报,于6月10日17:00前上报至院学生会科研部,上交材料为项目申报书电子稿,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稿,新苗落选项目须一并列入项目汇总表并备注。

四、项目评审

院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项目进行分类评审,择优上报校团委。

校级科研基金落选或立项不资助的项目,我院择优予以院级立项资助,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3。

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

联系人:丁艺雪、胡馨予

电话:0571-86658090

邮箱:dslcyxykczx@126.com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科研基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3: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领航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电话:+86 0571-86633395

传真:+86 0571-86633395

地址:杭州省杭州市滨江区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南校区博爱楼9楼

学校微信公众号

学院微信公众号

   浙ICP备05040830号-1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3603号 Copyright ◎1959-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