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领航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3

各位学术领航学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领航计划项目管理,促进各团队更好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学术领航计划实施方案》,现决定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第一期学术领航计划团队与个人,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考核依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学术领航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2)。

主要观测点:

(一)团队

1.团队学员获批院级学生科研项目,并结题;

2.团队学员申请并立项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团队学员参加学科竞赛并获院级及以上奖励;

团队完成以上指标符合2项可评定为合格,如考核不合格,将撤销该团队立项。

(二)个人

主要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反向条件与团队导师评价(问卷星另附)做出考核。

、相关事宜

各学术领航计划成员提交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3)电子稿,命名为“姓名+学术领航中期记录表”,并于5月17日前发送至学生会科研部邮箱dslcyxykczx@126.com。注意:附件3需附签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学生会科研部

联系人:丁艺雪、胡馨予

电话:0571-86658090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电话:+86 0571-86633395

传真:+86 0571-866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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