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学生留宿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01 来源: 访问量: 类型:通知公告

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落实暑假期间本科生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守住学生安全稳定底线,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暑假留宿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院2021年暑假学生留宿及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宿条件

1.参加学校下达任务的在杭教学实习的;

2.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竞赛集训辅导或其他学校活动的。

二、留宿时间及地点

1.留宿时间

715-910日。

2.留宿地点

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一般统一安排在归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根据情况实行相对集中住宿。滨文校区立业园公寓因暑假需较大范围维修改造,拟开放部分楼栋,非居住开放楼栋的学生留宿需进行住宿调整;在维修改造过程中,将会出现路面破开、临时断水断电、产生噪音等情况,影响留宿舒适度,请留宿同学予以理解与支持。

3.学生留宿只能申请学校规定的时间段,规定的任务或活动结束后须离校返乡。未经审批同意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暑假住宿。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住宿安排由学校统筹安排,杜绝1人留宿1间现象。未申请留宿的两校区学生71517:00前须离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911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留宿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留宿时间段请精准填写)

符合留宿申请条件的同学,在75日前完成网上申请。学生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顶部“服务中心”→搜索“假期留校申请”→点击“办事指南”→点击“材料下载”→下载留宿相关承诺书和文件→点击“网上办理”→填写申请表→点击“提交”。该平台登陆账号为学生本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全体申请留宿学生须填写《留校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附件1,一式一份)、《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一式二份)、《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假期公寓留宿申请审批表(备用)》(附件3,一式二份),以上材料于75日前由各班班长统一收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学院审批:

1)审批时间:202176-7

2)审批方式:各辅导员采用线上审批和留宿材料真实性审查的方式对所辖学生的留宿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完毕后提交学院;学院学办主任对全院申请留宿的学生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审定。

3.学工部审批:

学工部对各学院提交的留宿学生进行审定,并提出总体留宿方案。学工部审定后,由事务中心会同学院商定留宿学生宿舍安排及住宿调整。

4.其他事宜

1)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吕老师,联系号码:0571-86633335;富春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马老师,联系号码:0571-61768216

2)所有留校学生都须经过事先申请备案,未经审批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暑假住宿。

四、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求

1、强化假期前学生教育管理

无论学生是否放假回家或留校,辅导员、班主任在放假前进班级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进寝室进行一次走访,要结合学校案例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做到学生安全教育全覆盖。放假前后,学院将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违章使用电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查到有类似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2、严格落实暑假安全管理措施

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传达学生暑假留宿通知精神,对不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尽量教育引导学生返乡休假,认真落实学校“谁留人,谁负责”原则。同时逐个排查今年暑假期间学生的去向和动态,指导学生填写《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假期、节假日去向统计表》(附件4),并签字确认。对于留校留宿学生的学生,要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重点学生的重点把控,强化校园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回家返乡的学生,要确认其何时到家,并留有痕迹管理;对自行安排住宿的学生,各班级要逐个排查、处理,与家长核实信息,加强管理,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加强对留宿学生的管理

今年暑假留宿受疫情防控及园区维修双重影响,留宿工作面临较大压力。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及园区后勤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凡留宿学生必须服从值班人员和公寓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凭一卡通进出学生公寓,进出学生公寓时必须及时登记。学生在寝室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私自留宿他人。


附件1:《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假期公寓留宿申请审批表(备用)》

附件4: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假期、节假日去向统计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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