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64号)、《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暨典型推荐宣传的通知》等有关工作安排,为全面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传承“大医精诚”精神,走出校门、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提升社会责任感、感恩奉献意识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基本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感恩意识。
2.熟悉国家、省级和学校资助政策,热心公益,志愿参加资助政策宣传。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与组织协调能力。
4.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和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并取得良好成效。
二、活动内容
有意愿申报的同学可以结合专业特色、生源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筑梦家访·资助政策送到家”活动。利用寒暑假等假期,组成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介绍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增强学生及家长防诈骗意识。
2.开展“薪火传承·青春榜样进校园”活动。践行大中小思政教育一体化要求,利用寒暑假等假期,结合招生宣传和暑期社会实践,回到中小学母校“现身说法”,讲述奋发向上的成长故事,发挥其榜样引领作用,彰显资助育人成效,引导鼓励更多学生积极探索、追求梦想。
3.参与地方公益志愿服务工作。高考招生录取、暑假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市、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当地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资助宣传工作。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协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工作,担任日常资助政策宣讲员等;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等作品,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营造资助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学院会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安全教育、宣讲技巧、新媒体运用、沟通礼仪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宣传大使的政策把握能力、宣讲能力和安全意识,确保活动安全、规范、有效开展,展现新时代浙中医大学子良好精神风貌。
2.学生在活动过程中要注重收集典型事迹、图片视频等素材,及时总结凝练活动特色与育人成效,学院会以适当形式宣传表彰表现优秀学生。
四、材料报送
有意愿申报的同学请于2026年7月11日前将附件2(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dslcyxy@126.com。并于9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表(附件3)和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博爱楼91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slcyxy@126.com。学院将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参评校级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推荐材料包括:《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推荐材料要紧密结合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身份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可以图文并茂,字数在1500—2000之间)。
联系人:王向宇,电话:86658090。
附件1: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
附件2: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
附件3: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总结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