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6﹞51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5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为18%。我院评选名额为18人,儿科学专业7人,临床医学专业11人。
二、评选办法
请严格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2021年版)》规定的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及评选程序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请符合申请条件同学认真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3、附件4),仔细填写问卷星https://www.wjx.cn/vm/OtLYkgC.aspx(作为评审重要材料之一,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电子稿于11月18日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学工办邮箱dslcyxy@126.com。
2、学院评审及公示:学院成立评议小组,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学院评审细则开展评议,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3、通过评审的同学于11月20日前提交附件3纸质稿(一式二份)至博爱楼914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学工办周彬媛,联系电话:0571-86658090.
优秀毕业生附件-附件1-5.zip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