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冬季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5

    各班级: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全面摸排工作,一直是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一项常规工作,是实现心理危机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理的重要一环,也是切实保障学生心态平稳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学院根据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通知,于近期开展冬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摸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排查时段

    12月5日—12月20日

    三、排查主体

    以辅导员、班主任为主,动员全院老师、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和寝室气象员等参与工作,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统筹协调。

    四、排查要求

    1.班级心理委员、寝室气象员等学生干部工作:

    在日常与班级同学、室友的接触中,观察、了解同学们的情况,认真填写《第四临床医学院班级学生心理状况排查报告》(附件1),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心理辅导站反馈异常情况,协助做好重点学生跟踪关注等工作。请于12月15日前将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slcyxyhzh@126.com,主题为“2023年冬季心理排查”,本科生同时抄送给班主任老师,研究生同时抄送给年级辅导员老师。

    2.本科班主任工作:

    学习《师生一对一访谈指导手册》(附件2),利用班会、走访寝室、个别谈话、侧面了解等方式,结合班级心理委员的报告,主动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注和了解,比如近期休复学、转专业、遭遇过重大突发事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业人际恋爱等各方面遭遇了较大挫折的学生,以及出现了明显的情绪、行为、睡眠异常的学生,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年级辅导员,安排面谈。

    3.辅导员工作:

    (1)针对已经确诊罹患心理疾病的学生,重点时段内要加强关注和面对面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治疗进展和目前状况,做好一对一管控和风险评估,一旦病情复发则需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将相应情况记录在案,按要求建立《心理重点关注学生健康档案》,备查。

    (2)针对往年持续关注但未确诊罹患心理疾病的学生要通过各种途径(面谈、电话沟通、侧面了解等)确定其目前心理状态,对重点关注学生要开展追访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等痕迹管理,对一般关注学生要确定是否继续关注,若取消关注在汇总表备注“取消关注”。

    (3)对于班主任、心理委员、其他同学等各种途径了解到的新发现的异常情况,辅导员要及时安排面谈,明确是否需要转介心理中心,若需要请填写“心理危机访谈申请表”,通过学院心理辅导站交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排查工作结果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4.心理辅导站工作:

    (1)加强对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和班主任的心理危机敏感性培训,着重讲解心理疾病以及自杀征兆的识别,一旦发现疑似同学则需立即开展配合辅导员开展谈话工作。

    学院开展“朝阳”发展性心理辅导访谈室,学生可直接预约心理辅导员丁艺雪老师心理辅导,时间为:每周二下午13:00-17:00,每次不超过50分钟,预约方式见“四临百晓声”。排查工作期间,优先安排心理需关注学生的辅导。

    (2)摸排结束后确定本学院心理需关注学生群体的关注级别(两类重点关注或一般关注),并将信息汇总到“心理需关注学生汇总表(2021冬季版)”,协助及时转介心理危机个案,做好后续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学院将组织师生赴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开展学习;其他学习资料:《师生一对一心理访谈手册》(附件2)

    2.在工作中要本着爱护关心学生的人本态度,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与隐私,切忌采用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对学生心理造成二次创伤。

    3.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丁艺雪,联系电话0571-86658090。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电话:+86 0571-86633395

    传真:+86 0571-866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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