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平安使者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07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平安使者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平安使者考核,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2-2023学年本科生平安使者,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平安使者考核包括量化考核、老师评定两项内容,以量化考核(70%)、教师评定(30%)比例折合形成学年考核总分。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平安使者工作管理办法》(附件2)。

    三、考核工作程序

    1.个人自评。每位平安使者根据本学年工作情况填写《平安使者考核表》(附件3),自行填写加分项及减分项,并将证明材料图片另附页(请注意文件重命名为:班级+姓名+寝室号)。请于8月20日前由班长收齐,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 dslc_xfdcxjb@163.com,邮件主题:xx级xx班平安使者考核表

    2.学院评分。学风督查巡检部工作人员将根据校院级基础文明检查数据对《平安使者考核表》进行初步审核,之后由学院老师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评分。

    3.终审公示。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每位寝室长的考核成绩进行审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四、结果运用

    1.本次考核结果将用于本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社会工作与实践能力项加分,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平安使者工作管理办法》(附件2)

    2.后续将对考核优秀的平安使者进行表彰。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王老师,电话86658192。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年8月7日

    电话:+86 0571-86633395

    传真:+86 0571-866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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