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6


    各班级: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10号)及《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校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地区招收的研究生不在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范围之内,故不参评。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缴纳学费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或超出基本修读年限者。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

    1、新生学业奖学金(无需填写审批表

    标准及评定条件: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奖励条件

    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

    10000

    本科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新生

    二等奖

    8000

    其余硕士新生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奖励条件

    博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

    15000

    硕博连读进入博士培养阶段的新生/直博生

    二等奖

    10000

    其余博士新生

    2、研究生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分两类:第一类为学术型与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以下简称“非规培”)研究生,第二类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以下简称“规培”)研究生。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导师评价等,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具体等级及标准见下表:

    1)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

    学生类别

    等级

    金额

    比例


    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学金

    15000//

    20

    二等奖学金

    12000//

    30

    三等奖学金

    10000//

    50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学金

    12000//

    20

    二等奖学金

    10000//

    30

    三等奖学金

    8000//

    50

    2)规培研究生:

    学生类别

    等级

    金额

    比例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学金

    13000//

    10

    二等奖学金

    9000//

    90


    评审细则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年级段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学院领导、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五、评比流程

    1)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2021级研究生新生无需填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

    2)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研究生进行初评,各学院初评结果须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将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工作部提请裁决。

    六、材料提交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由班级统一汇总上交至辅导员处,纸质稿需有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签名(手写或电子签名),以班级/年级为单位汇总,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滨文校区1-308-2办公室);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由班级统一填写(含2021级),年级汇总后电子稿发送至学工办邮箱dslcyxy@126.com,主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年级/班级,无需上交纸质稿,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8日

    3、请参评研究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表格,确保内容真实、完整。

    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丁艺雪,电话0571-86658090


    附件1:《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2:学业奖学金分配名额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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