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实践团队: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工作,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增强学生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实践育人成效,现开展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先进评比工作以及家燕归巢成绩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分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成果奖等四类。
二、评选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1.评选对象及比例:以学院立项实践团队为单位申报,原则上为团队总数的30%。
2.评选条件:
(1)社会实践的主题、形式和内容新颖,有创意;
(2)圆满或超额完成实践任务,无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
(3)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等)质量优秀;
(4)在实践地的群众中引起良好反响,接待单位评价良好;
(5)有媒体对实践团队进行正面报道,以报纸或电台录音、电视台录像为证;
(6)建立或巩固了与实践基地的伙伴关系,达成长期合作意向;
(7)积极向学院、学校报送材料。
3.申报材料要求:
(1)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材料(附图片);
(2)实践过程中新闻媒体的报道和接待单位的评价;
(3)典型事例或典型个人材料;
(二)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对象及比例: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带队教师总数的 20%。
2.评选条件:
(1)所指导的实践团队各方便表现突出;
(2)所指导的实践团队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等)质量优秀;
(3)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同学同甘共苦,真正起到带领实践团队、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
3.申报材料要求:个人主要事迹介绍(800 字左右)及相关支撑材料。
(三)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及比例:学院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评比原则上不超过参加社会实践学生总数(包括个人实践学生数)的5%;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带队教师总数的 20%。
2.评选条件:
(1)按照学校的部署,参加或组织七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
(2)在实践活动中不怕苦不怕累,热心助人;
(3)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实践任务;
(4)实践结束后有个人实践成果上报或有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
3.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实践活动总结及支撑材料;
(2)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或论文等(选送)。
(四)优秀成果奖
1.评选对象:学院参加社会实践学生撰写的与社会实践主题相关的论文或研究课题。
2.评选条件:
(1)内容必须与社会实践有关,可以是某课题的调研报告或论文;
(2)论据确凿,论证充分,分析深入,并能够提出有效的建议、措施,对实践地或实践单位具有参考或实际价值;
(3)主题鲜明,有概括性标题,字数在2000字以上;
(4)要求原创,无抄袭、拼凑他人作品现象。
三、家燕归巢成绩认定
学院参与社会实践家燕归巢项目的学生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于9月3日上交纸质稿至班级团支书处;团支书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
四、其他说明
1.各项先进评选申报书面材料(详见附件)请于8月30日前上报学院团委邮箱dslcyxytwzy@126.com,主题:社会实践先进报送+团支部/立项团队名称。在此基础上,由学院团委统一推荐参加校级社会实践先进评比。
2.请于9月5日前汇总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纸质稿交至博爱楼914,于9月5日前发送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 学院团委邮箱dslcyxytwzy@126.com,主题:团支部名称+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
联系人:丁艺雪、周彬媛
电话:0571-86658090、0571-86658192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