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班级)、院级学生组织:
为推进学校学生组织改革创新,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依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学生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我校《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学生组织改革方案部署的具体要求,根据我院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选拔及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工作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组织推荐、面试、考察、选举的方式开展。
一、选拔对象
1.班(团支部)委员:各班(团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岗位,数量不超过5人,其中团支部书记、班长、副班长、心理委员为必设岗位。22级、23级必设岗位还包含就业委员,其他年级可有其他岗位干部兼任。另设1个班(团)委岗位可结合实际设置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纪律委员、实践服务委员等,也可由其他班(团)委兼任。
研究生班级设团支书、班长、心理委员3人,就业委员可由其他干部兼任。
2.年级长(兼年级团总支副书记):1人,由辅导员选拔。
3.寝室长:每个寝室设寝室长1名,兼任疫情防控寝室网格员,跨班级的混合寝室寝室长纳入寝室长所在班级管理,跨学院混合寝室需选拔1名我院学生担任寝室长,负责该寝室我院学生的寝室管理工作。
4.院级学生组织:各院级学生组织在现有部门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文件,确定纳新人数,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为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优先。
2、群众关系好:善于处理同学关系,与同学相处友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宣传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
4、学习能力强: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秀,前一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只针对学生会),且必修课及限定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曾获校级、省级或国家级奖学金者优先。
5、具有较强责任心、耐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6. 班(团)委员中至少有3名共青团员(含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组成团支委,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后两者可由其他班委兼任。
(二)岗位条件及职责
1.团支部书记:政治面貌须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全面负责团支部思想政治引领、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团员发展及荐优工作,做好团支部组织机构建设等,协助做好班集体建设。
2.班长:如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可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全面负责班级学风、寝风建设、事务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开展其他工作。
3.副班长:建议兼任学习委员或其他委员,负责1-2项具体的班级或团支部工作,协助班长、团支部做好班级与团支部的建设。
4.心理委员: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社会交往能力和表达能力,对心理健康工作有兴趣,能接受并完成心理委员培训及考核,建议考核合格的心理委员长期任职;负责组织心理班会、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协助学院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排查与危机干预工作。
5. 就业委员:在中低年级阶段,根据学校和学院活动安排,做好各类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类活动的宣传、发动,并组织举办班级层面相关活动;在高年级阶段,做好各类就业资讯的宣传和分享,做好毕业就业相关程序性事务的传达、落实和跟进,协助老师做好班级就业进程的推进等。
6.其他委员:负责1-2项具体的班级或团支部工作,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和其他班(团)委做好班级、团支部建设。
7.年级长(兼年级团总支副书记):政治面貌必须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党员优先,协助年级辅导员开展年级段班级(团支部)建设。
8.寝室长:负责寝风建设、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管理,协助班(团)委开展工作。
三、选拔及调整程序
工作内容 |
截止时间 |
发布选拔及调整通知 |
9月5日 |
各团支部、班级学习有关文件通知并开展动员部署 |
9月10日 |
班(团支部)开展选拔 |
9月15日前 |
提交结果 |
9月15日 |
学院公示及聘任 |
9月22日前 |
选拔将遵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现任班(团)委应组成评议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召开班会或团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结果。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出席会议,并做好监督,杜绝拉票、买票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结果提交
选拔及调整结果请填写附件2,并于9月15日12:00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主题为某班(团支部)班(团)委员+寝室长名单,注意未变动的人员也需列入表格一并提交。
2023级本科生班级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附件2请于10月9日12点前提交。
五、其他事宜
学院将对新聘任的学生干部开展培训,并纳入管理考核。
无特殊情况,学生干部聘期为一年。
院团委组织发展中心负责具体事务。
联系人:丁艺雪,电话:0571-86658090
院团委邮箱:sltwzuzhibu@126.com
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3年9月5日
附件1: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时效的若干措施
附件2:第四临床医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