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6月26日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总)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团中央工作安排和校团委工作要求,为推进全团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和适应团员流动性的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现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时间安排
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具体可以登录智慧团建系统查看成立时间)。2023级团支部参加本项工作,但不定等级。
二、工作要求
1.团支部自评。各团支部对照《2023年浙江省高校基层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附件1),填写自评表,于2024年1月10日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院团委邮箱sltwzuzhibu@126.com,主题为:XX年级XX班级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
2.团支书述职评议。各团支部于2024年1月10日前提交《第四临床医学院团支部工作手册》(2023-2024学年)和团支书2023年度述职报告,工作未满一年的,汇报任职以来的情况,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800-1200字,内容包括团支部基本情况、年度建设情况(重点介绍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向,模板见附件2,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院团委邮箱sltwzuzhibu@126.com,主题为:XX年级XX班级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签名用电子签)。院团委将对《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内容进行检查,核对智慧团建系统记录的准确性。自评为四星及以上的团支部将于2024年1月17日开展评议答辩(在线),具体见通知。
3.团员和青年满意度测评与意见征集。院团委将结合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附件3),统一组织开展面向团员和青年的满意度测评,将其纳入团支部对标定级中的考评内容之一,并征集广大同学的意见与建议。各团支书请于1月20日前在团支部内向全体团员和青年开展一次年度团支部工作汇报,分析本支部存在的问题与短板,提出2024年团支部建设工作计划,并征集意见。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内容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4.星级评定类别。星级评定结果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总)支部五类,其中五星级团支部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学院最多可评7个五星团支部。
5.录入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评定为四星级以上的团支部方可参评校级红旗团支部,具体评定要求及标准见附件。
附件:
1. 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3年版)
2. 团支书述职汇报模板
3. 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通知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