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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临床医学院2023年 毕业生智慧团建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06 来源: 访问量: 类型:团委在线

各毕业团支书: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共青团统一部署,决定在 “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第四临床医学院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期限

2023年6月到个人档案派遣前时间内,毕业生落实毕业去向后一周内转出,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统一于8月底前转出。

二、 转接类型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团员个人或团支书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 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团员本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由团员个人或团支书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团员本人或团支书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团员本人或团支书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未转出组织关系的团员需继续接受学校团组织管理和参与组织生活,并按时收缴团费。

团费收缴规定如下:

(1)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后(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缴纳团费。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 (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一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1)要求缴纳团费。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1)要求缴纳团费。

5.出国(境)交流学习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第4条执行。

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由原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

三、操作流程

1.登录“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支部团员若忘记密码,请联系团支书发送生成“重置密码验证码”后登录。

2.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转出,发起转接后请联系团支书进行审批。此步也可通过团支书直接发起组织关系转接。

3.接收单位审批转入申请后,流程完成。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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