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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30 来源: 访问量: 类型:团委在线

各班级(团支部)、各院级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团学组织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修订版),现将2021-2022学年学生干部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干部考核范围

院级各类学生组织核定干部,包含院团委各学生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各班班团委(本科生班团委考核每班不超过5,其中必须包含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及心理委员;研究生考核班长、团支书、年级长)、寝室长(研究生寝室长不考核)、 “红船之声” 党员之家、朋辈心理互助会,各组织按照团委名单界定学生干部职数。

二、考核等次及要求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考核优秀、良好的比例分别不超过10%优秀、良好名额见附表1。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学生干部,2021-2022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含通报批评),以学工部发布为准。

三、考核工作程序

1. 分类考核:

1)寝室长考核:学生会负责工作完成度评分(根据每周检查成绩),混合寝室寝室长归入所在班级考核,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附件2

2)班团委(含研究生年级长)考核:心理委员工作完成度考核由心理互助会实施,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附件2至年级辅导员处,由学生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3)研究生会、学生会、“红船之声”党员之家、朋辈心理互助会考核:由指导老师组织实施,以学生组织为单位上交附件2

2.结果提交:各组织考核工作完成后,于95日(周一)17:00前上报结果,将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院团委邮箱dslcyxytwzy@126.com

3.评审公示。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审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取消学生干部资格,且当年综合测评不予以加分。对于出现违规违纪等严重影响的学生干部,可给予劝退、免职等处理。





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2830







附表1:优秀、良好名额分配表

学生干部

年级

干部职数

考核“优秀”名额

考核“良好”名额

团委及学生会(本科)

/

58

6

6

研究生会

/

6

1

/

红船之声

/

10

1

1

朋辈心理互助会

/

12

1

1

班团委


2021级本科生

20

2

2

2020级本科生

15

2

1

2019级本科生

20

2

2

2018级本科生

20

2

2

2021级研究生

10

1

1

2020级研究生

7

1

0

寝室长

2021级本科生

27

3

3

2020级本科生

23

2

2

2019级本科生

28

3

3

2018级本科生

29

3

3

备注:全院范围内可相应调整“优秀”、“良好”名额,以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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