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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2 来源: 访问量: 类型:团委在线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文件精神,为了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为响应学校面向全校团支部启动的2021年度“智慧团建”系统中“对标定级”工作,学院特发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全院2017-2020级本科生

二、自评流程

(一)团支部自评

此次评定共分为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5个等次。请对照“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评复评工作。请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对标定级评级时,如党史学习教育模块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开展,只能选择“软弱涣散团支部”)。2021年荣获校红旗团支部及以上荣誉的支部,符合条件的可定为五星级团支部;荣获校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的团支部,符合条件的可定为四星级团支部。

评星定级比例原则上四星及以上比例不超过40%,学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各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管理员)登陆“智慧团建”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左侧”对标定级——团支部自评”菜单;对照页面提示参考标准,点击最后一栏“自评定级”下拉菜单,自主选择自评结果,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自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二)学院团委复核

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认定。

(三)学校团委审核

学校团委对全校“对标定级”团支部进行统计、分析、分类。

三、时间安排

1.团支部自评

各团支部需在12月15日前完成自评并提交。(如学院团委的复核结果为“不予定级”,团支部需及时进行线下整顿,重新提交自评结果)

2.学院团委复核

学院团委需及时查看“智慧团建”系统,对团支部自我评价做出复核,并在12月27日前完成所有团支部复核

3.学校团委审核

学校团委将在12月30日核查统计、智慧团建系统在12月31日锁定评级结果。

各团支部要认真学习“对标定级”相关要求,完善本团支部的各项信息,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本团支部做出自主评价。如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于院团委联系,联系人:吴俊、程赛棋,联系方式:86633397、19858106552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

附件2:“智慧团建”相关操作指引


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1年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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