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1 来源: 访问量: 类型:通知公告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在读全体退役本科生(含专升本)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资助名额

符合要求的退役复学学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

四、评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持有退役证。

(七)修读学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退役证复印件

(二)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结合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组织评审,评选出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并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审定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退役证复印件至博爱楼914,一式一份;填写《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dslcyxy@126.com,邮件主题为:TYSB助学金+年级+姓名

(二)请各位同学于3月29日晚上17:00前报送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6658192。



附件:

1.《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4年3月2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