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发展党员实施细则》(浙中医大党委发〔2021〕15 号),为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切实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院学生党总支决定组织拟发展对象参加由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举办的2021年第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员发展对象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7日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现场教学(2学时)。学院分党校统一带领学员前往浙江中医药博物馆参观学习。(现场请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文明参观,勿大声喧哗)
(二)专题辅导报告(4学时)。共安排2个专题辅导报告,由学院党校统一组织,线下会场设在滨文校区,遵守防疫相关规定,学员的考勤和现场秩序由党校负责。
(三)网络在线学习(18学时)。网络在线学习在大学生网上党校(http://www.uucps.edu.cn/)课程中心进行。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和线上考试等内容。
(四)学习成果分享。学员参加结业典礼,学员代表分享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四、相关要求
培训结束后,学员需填写《发展对象培训考核表》。学员须完成24学时的培训内容,完成一篇1000字以上学习体会,并通过网络在线学习的线上考试,方可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作为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依据之一,并归入学员党建档案。
根据培训开展情况,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总支将开展结业闭卷笔试,时间:11月27日上午9:00-10:00,地点:滨文校区17115教室。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
各支部要配合做好培训学员的组织、考核工作,并督促学员按时完成培训班各项学习任务,确保顺利结业。各项考核请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党员之家邮箱dslcdyzj@163.com,纸质稿上交是1-308-1党员之家。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安排表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考核表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考核结果汇总表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总支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