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同学: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0〕70号)要求,开展我院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项目申报
(一)自主申报项目类型
本次“大创计划”中自主申报形式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两种类型,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
(二)申报条件
1.“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学校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
2.项目团队一般3-7人,须配备指导教师1-3人,项目周期1年。
3.已获得往年“大创计划”项目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2026年“大创计划”项目。
4.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须完成项目结题。
5.申请人须有良好的科研诚信,不得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项目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需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故意重复申请。
(三)申报数量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并经学院会议审定后,按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向学校报送国家级创新训练命题拟推荐2项,国家级创业训练命题拟推荐1项,省级立项5项。
(四)申报流程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请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附件1),申报创业训练项目请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附件2)。
请申报同学于5月19日12:00前将《学生导入模板(附件1)》、《指导教师导入模板(附件2)》、《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3)》、《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4)》、《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5)》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dslcyxykczx@126.com。
注意:项目申请书word版请以此格式命名: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类型+项目名称,同时请提交申请书盲评pdf版(即隐去学生与导师姓名等相关信息)。
二、导师命题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命题项目分为创新训练命题和创业训练命题两类。创新训练命题分自然科学类及人文社会科学类。
(二)申报条件
1.命题项目导师原则上为我校或直属附属医院在岗在编教职工(或进站博士后),一般须具备高级职称(近三年内主持五类或以上项目的导师可放宽职称要求)。
2.命题导师须近三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六类或以上项目,或承担重大涉企服务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达50万元(人文社科类达20万元),或主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且实际到账经费达5万元。
3.创新训练命题须配套有能供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的实验设施及场地。创业训练命题须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有成型的产品或服务。
4.命题须明确研究目标、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及学生参与方式,确保项目可行性与教学适配性。
5.每位导师每届限报1项命题,同一导师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高度相似命题。
(三)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请各位教师自主命题,须提供命题项目要求佐证,并于5月19日12:00前将《学生导入模板》(附件1)、《指导教师导入模板》(附件2)、《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命题人申报汇总表》(附件6)、《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命题项目申报表》(附件7)以“项目名称+导师命题项目+导师姓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dslcyxykczx@126.com。
2、单位审查:我院将对“国创计划”命题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学院意见。根据创新创业学院的通知,我院将推荐一位名额。
(四)其他
1、本次拟征集命题项目视为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8)进行管理。
2、导师命题项目如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查核实后,确认不符合上述命题项目要求,即视为无效推荐,名额将自动划入自主申报。
申报材料过时不候,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
联系人:王老师、孟老师。 电话:0571-86658192,办公室:博爱楼916
附件1:学生导入模板
附件2:指导教师导入模板
附件3: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4: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5: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6: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命题人申报汇总表
附件7: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命题项目申报表
附件8: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