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远志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经研究决定,我院现组织参加2025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远志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举办本次竞赛目的是为了引导我校学生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同时希望能够通过本次竞赛选拔一批优秀作品参加2026年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学院组织开展项目申报与培育工作,做好团队参赛服务。
二、申报对象
我院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三、项目类别
竞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项目类别方向: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注意事项
1. 竞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各学院要指导参赛者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以小组的形式参赛。鼓励跨学院组队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6 人且不多于 10 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多于 3 人。每个参赛成员(每个参赛团队)限报 1 个项目;每个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类别方向,不得兼报。
2.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如使用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省级竞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4.参赛小组应先提出选题方向和内容,并开展广泛的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项目计划书。申报项目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作品文本(作品文本包括 20 页 ppt 介绍材料、10页详细介绍材料和20页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中涉及出现参赛成员名字的材料(如营业执照、专利、软著、论文等),要在参赛成员名字下加下划线标记;涉及出现甲乙双方的材料(如合同协议、用户报告、检测报告等),双方单位要清晰可见。
五、作品推报方式
请各作品负责人将文件以“远志杯+项目名称+项目”命名,并于11月17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电子稿)(作品申报书+作品文本+作品汇总表)发送至dslcyxykczx@126.com。学院将进行院级评选并择优推荐参加校赛。
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1-86658090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远志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2、浙江中医药大学“远志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