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将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同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附件1、2),使同学们尽快了解和熟悉学校及学院评奖评优的具体办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评奖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暗箱操作现象。
3.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把握评奖条件,坚持“好中选优”,克服平均主义的思想或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4.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5.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评优评奖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各项奖学金的评奖要求进行评奖,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按规范评奖。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1、参评对象:我院除2024级学生外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奖学金评选名额:以专业、年级为单位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专项奖学金分别不超过学生数3%、7%、15%、10%)
3、三好学生评选名额:以班级为单位评选,为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
具体名额见附件3。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具体评选时间及程序如下,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审
1、学生申请:
时间:10月11日-10月13日
流程:详见附件4《评奖评优学生网上申请指南》。
2、年级审核:
时间:10月14日-10月15日
流程:详见附件4《评奖评优院系网上审批》。
3、学院评审
10月15日-10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院公示:
时间:10月21日-10月27日,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利用官网、宣传栏等做好评奖工作的公示。
第二阶段:专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
1.学生申请:
时间:10月15日-10月17日
流程:详见附件4《评奖评优学生网上申请指南》。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根据《第四临床医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另行发布)的条件,同时填写《第四临床医学院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于10月15日前将交各年级辅导员处。
2.、年级审核:
时间:10月18日-10月20日
流程:详见附件4《评奖评优院系网上审批》。
3、学院评审
10月21日-10月2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院公示:
时间:10月27日-10月31日,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利用官网、宣传栏等做好评奖工作的公示。
说明:根据学校团学组织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经各党团组织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直接认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获得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其中,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不纳入学院专项奖学金名额;经各党团组织考核良好的学生干部直接认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须在网上进行申请,学院根据相关部门提供材料负责审核上报。
四、其他
1、按照学校评奖评优文件要求,每位学生最多同时获得不同类的2种专项奖学金,被评为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兼评学习优秀奖或学业进步奖。
2、各班级在评优评奖中要重视学生在公寓内的行为规范表现情况,尤其是每周寝室安全卫生检查结果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寝室成员,取消参评当学年各类评优评奖资格。
3、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问题,请参见学校关于学生体制健康标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未尽事宜,请与各年级辅导员联系。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