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4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在校就读的全体退役本科生(含专升本)。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3300元。

    三、资助名额

    符合要求的退役复学学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

    四、评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持有退役证。

    (七)修读学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生 TYSB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退役证复印件;

    (二)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评选要求,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审定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本专科生 TYSB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和退役证复印件至博爱楼916,一式一份;填写《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dslcyxy@126.com,邮件主题为:TYSB助学金+年级+姓名

    (二)请各位同学930晚上17:00前报送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6658192


    附件:

    1.本专科生 TYSB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本专科生 TYSB 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4


    电话:+86 0571-86633395

    传真:+86 0571-86633395

    地址:杭州省杭州市滨江区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南校区博爱楼9楼

    学校微信公众号

    学院微信公众号

       浙ICP备05040830号-1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3603号 Copyright ◎1959-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