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6

    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评选方案有关规定和捐赠设奖单位的意见,现将我院2023年“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基础医学领域尤其在脑科学研究上取得较好研究成果或有望取得较大研究突破的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

    二、奖励标准

    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设一等奖4项,每项奖励5000元;设二等奖10项,每项奖励3000元;本奖学金为企业奖优助学金,可以与其他奖学金和助学金重复奖励。

    三、名额分配

    1. 本奖项不对各学院进行名额分配,根据研究生科研方向和相应成果自主申报。

    2. 原则上两个等级奖项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各占一半,在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申报数出现严重偏差时,由本奖项评审专家工作组意见予以调整。

    四、基本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公益及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主要从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译著、科研成果获奖、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参加学术会议、获得发明专利等方面进行考评。

    所有研究成果需为研究生入学至申请当年的10月31日为止所获得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阶段之后申请奖学金者,其成果须为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得。所有成果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包括校内单位和附属单位。

    已获得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的,再次申请该奖学金,其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果。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无资格申请本项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

    4.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评审程序及工作要求

    1.满足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2023年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递交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有关书面材料复印件。

    2.提交《2023年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申请人材料汇总表》(附件2)。

    3.社会合作处组织评奖专家工作组进行评审,评奖专家工作组由捐赠单位代表、脑科学研究专家、研究生工作部代表等组成。

    4.评审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后,由研工部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由社会合作处(校友办)负责发放奖金。

    六、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前

    2.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科研成果(SCI论文须附检索证明)、获奖证书、《2023年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申请表》等纸质材料、《2023年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申请人材料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稿上交地点:博爱楼914办公室, 电子稿上交邮箱silinyjs@126.com。

    3. 上报材料请按顺序统一整理,不得自行更改各表格结构。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吴老师,联系方式0571-86658192


    附件

    附件1:《2023年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3年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申请人材料汇总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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