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32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0〕70号)要求,开展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和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型
本次“大创计划”分导师命题和自主申报两种形式,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两种类型,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导师命题方案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学校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
2.项目团队一般3-7人,须配备指导教师1-3人,项目周期1年。
3.已获得往年“大创计划”项目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2023年“大创计划”项目。
4.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须完成项目结题。
5.申请人须有良好的科研诚信,不得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项目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需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故意重复申请。
(三)申报数量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按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向学校报送国家级创新训练命题拟推荐3项,国家级创业训练命题拟推荐2项,省级立项7项(按推荐先后次序进行排序)
(四)申报流程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请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附件8),申报创业训练项目请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附件9),再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10)并于5月26日16:00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命名: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类型+申请书)和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类型+汇总表)发送至邮箱dslcyxykczx@126.com。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要求
1.2022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创计划(附件3)均需结题,结题标准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4)第十八条相关要求执行。
2.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98/Index)根据学生操作指南(附件5)填写结题报告,并将论文、专利、竞赛奖状等佐证以附件形式上传。
3.各学院负责对本院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将结题情况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二)结题流程
请2022年大创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在线结题报告填报,并填写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数据统计表》(附件6)、《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7)电子版打包发至dslcyxykczx@126.com,文件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大创结题,文件发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6:00。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联系人:吴俊电话:0571-86658090
附件1:学生导入模板
附件2:指导教师导入模板
附件3:2022年大创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5: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学生使用指南
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数据统计表》
附件7:《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附件8.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9.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10: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