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 “十佳大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8

    各班级: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培育优良学风校风,选树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增光添彩,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中医药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目前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2-3名。

    三、评选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一)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二)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三)勤奋刻苦、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在各类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社会服务、创新创业、文体比赛、学生工作等方面中表现突出。

    (四)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五)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及年级推荐

    各班级在做好广泛动员基础上综合评价、重点推荐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典型性的候选人预备人选。于202311月13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经辅导员审核报学工办丁艺雪处。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照片2张(大于2MB的高清个人生活照。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见附件。

    (二)学院评审

    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开展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现场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校审评

    在学校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学校终评采用现场答辩评审形式。根据抽签出场顺序,候选人作自我展示,形式不限,个人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其中个人推荐视频2分钟、个人展示6分钟、个人即兴主题演讲2分钟。评委现场评审出10名学生获浙江中医药大学“十佳大学生”。

    (四)表彰展示

    学校、学院将广泛宣传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并召开2023年度学生表彰大会予以表彰,营造青年学生学习榜样、宣传榜样的浓厚氛围,树立可学可敬典型,激励全校学生奋发努力、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争创一流。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丁艺雪,联系电话:0571-86658090地址:博爱楼916


    附件:

    1. 浙江中医药大学”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2. 浙江中医药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31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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