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院级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和2024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7

    各位同学:

    为努力提升资助对象的综合素质,构建物质资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度院级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和2024年度院级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院级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要求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并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中的结题形式递交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材料报送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周四)20点前。项目结题请提交项目结题申请书、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和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稿;学院将会在12月初组织院内答辩,具体事项后期进行通知。

    2.纸质材料请提交至博爱楼914,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6658192,电子稿通过邮件发送至:dslcyxyxsfzzx@126.com,邮件命名为:发展性资助结题+班级+姓名。

    (三)验收结果

    1.学院将对2022年度院级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成立结题验收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进行学院官网公示。

    2.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等级,需严格评审,宁缺毋滥。项目验收通过才可发放剩余50%的项目经费,验收未通过项目不再发放结题资助。

    二、2024年度院级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预申报

    (一)资助范围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学校认定建档的资助对象;

    (2)发展性资助项目以团队申请(以团队申请的项目人数不超过5人)和个人申请两种形式申报。

    (3)原则上每位资助对象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1项发展性资助项目。

    (二)资助项目

    (1)理论研究类

    1.五育并举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研究;

    2.资助对象认定方式方法创新的研究;

    3.高校精准资助育人体系探索与实践研究;

    4.高校发展性资助的方法与途径研究;

    5.电信网络诈骗现状调查与研究;

    6.数字化赋能高校资助育人路径研究;

    7.助力浙江山区海岛县学生资助高质量发展探索研究;

    8.大学生生活热点话题及观点的调查与研究。

    (2)社会实践类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的红色实践活动;

    2.招生宣传、感知就业、服务社会等相关的社会实践;

    3.以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关爱活动;

    4.助力浙江山区海岛县学生资助高质量发展相关的资助政策宣传、中医药文化下乡、心理健康提升训练等实践活动。

    (3)文化宣传类

    1.有助于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宣传实践活动;

    2.有助于推动学校资助文化建设的相关创作或者宣传;

    3.有助于中医药文化挖掘、传承、弘扬的校内外宣传实践活动;

    4.资助育人典型案例挖掘和宣传。

    (4)能力提升类

    1.学业提升: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业提升工程,制定可操作性强、可持续性好的学业提升举措,学业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升20%以上;

    2.升学创业:积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升学、创业,树榜样、立标杆,积累知识、积蓄能量,成功考上硕士研究生或创业(参考毕业生就业认定中关于创业的认定办法);

    3.科技创新:积极开展科技竞赛、学术研究等各类科技创新实践,以第一作者在统计源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参考《浙江医药大学关于印发国内学术期刊名录的通知》浙中大发〔2021〕46号)、申请发明专利或在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等;

    4.国际交流:积极参加大学间国际交流项目,拓宽国际化视野,提升专业知识水平。

    (5)突出贡献类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校园安全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或社会引起积极反响,得到老师和同学肯定的,可以在2023年度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或结题时凭相关材料经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后直接立项。

    学生可根据以上选题方向进行申报,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实施项目过程、自主完成项目总结等工作。项目内容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学生要对项目方案及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的教师担任。

    (三)经费来源与使用

    (1)发展性资助项目资助经费来源为学校资助专项经费、学院资助专项经费及来自于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的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申请项目需附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记录支出明细;

    (2)对于立项的院级学生发展性资助团队项目,学院给予500-1500元/项的资助,国际交流项目参考学校资助办法规定实施。

    (3)除国际交流项目外,其余项目立项后给予50%的资助经费,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发放剩余的50%资金。院级项目结题较为优秀的项目,学校在规定资助经费基础上可择优追加项目经费,以鼓励优秀项目进一步拓展深化;

    (4)凡执行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学校有权可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项目经费的使用,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四)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申请人填写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学院审核;

    (2)学院评审推荐:学院成立发展性资助指导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材料提交

    申报同学于12月7日前提交项目的《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书》、《发展性资助项目汇总表》电子稿至邮箱dslcyxyxsfzzx@126.com,邮件命名为:院级发展性资助立项+班级+姓名。

    纸质稿提交至:博爱楼914,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6658192。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电话:+86 0571-86633395

    传真:+86 0571-86633395

    地址:杭州省杭州市滨江区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南校区博爱楼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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