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1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在读全体退役本科生(含专升本)。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资助名额

    符合要求的退役复学学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

    四、评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持有退役证。

    (七)修读学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退役证复印件;

    (二)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结合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组织评审,评选出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并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审定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和退役证复印件至博爱楼914,一式一份;填写《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dslcyxy@126.com,邮件主题为:TYSB助学金+年级+姓名。

    (二)请各位同学于3月29日晚上17:00前报送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6658192。

    附件:

    1.《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4年3月21日

    电话:+86 0571-86633395

    传真:+86 0571-86633395

    地址:杭州省杭州市滨江区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南校区博爱楼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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