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院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挖掘和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团员和各级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忠诚、敏锐、活泼、实干”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从严治团,有效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根据校团委通知,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浙中医大团〔2021〕14号文件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组织开展我院2020—2021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
特别说明: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评选见通知《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首届团支部组织方案》,材料上报要求同本通知。
材料上报:在2021年5月8日前将评选结果电子稿发送至院团委邮箱sltwzuzhibu@126.com,主题为:共青团评优+班级/组织,交纸质稿院团委,滨文校区1-307-2,富春校区5310。
联系人:丁老师,电话0571-86633397。
附件1: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与数量
附件2:第四临床医学院各项评优名额
附件3:关于印发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的通知
附件4:评奖评优各类表格下载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与数量
1.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所在学院团支部数的10%。
2.优秀团日活动评选数量:20个左右。
3.优秀团干的评选比例:优秀团干的评选比例为团干部总数的12%左右。学院团干部的界定范围为班级团支书、组织委员(可由班委兼任)、宣传委员(可由班委兼任),学院团委委员、各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人员。根据浙中医大团〔2017〕46号文件规定,学生干部学年考核为优秀的团员学生认定为优秀团干部,该项工作将在当年9月考核结束后另行发文认定。
4.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团员数的3%。
5.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数量:20个左右。
6.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数:学生会17人、社团联12人、校研究生会9人、青年志愿者协会5人、艺术团5人、大学生新闻中心15人、全媒体中心20人、专门工作委员会下属组织各4人、两校区学生事务委员会各4人。
各学院团委推荐数:1000人以下所在学院不超过12人、1000-2000人所在学院不超过16人、2000人以上所在学院不超过20人。
7.文艺工作先进个人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数:学生会12人、社团联10人、研究生会3人、大学生艺术团60人。
各学院团委推荐数:1000人以下所在学院不超过6人、1000人以上所在学院不超过8人。
8.优秀社团干部。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数:社团联(包括校管社团)50人,研究生社团联合会5人,艺术团15人。
各学院团委推荐数:各学院社团管理中心可推荐2人,各学院院管社团根据数量,每个社团可推荐不超过2人。
9.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各社团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注册会员总数的3%。
10.十佳社团:“十佳社团”评选由社团联另行通知。
11.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4个左右。
12.优秀青年志愿者:不超过各学院注册志愿者数的5%。
13.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不超过各分会小分队数的20%。
14.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基地:6个左右。
附件2:第四临床医学院共青团各类评优名额
1.先进团支部:院内评优5个,推荐参评校级2个
2.优秀团日活动:院内评优5个,均推荐参评校级
3.优秀团干:按比例评选,均推荐参评校级
4.优秀团员:按比例评选,均推荐参评校级
5.宣传工作先进集体:院内评优1个,推荐参评校级1个
6.宣传工作先进个人:院内评优10-12个,均推荐参评校级
7.文艺工作先进个人:院内评优4-6个,均推荐参评校级
8.优秀社团干部:社团管理中心可推荐2人,每个社团可推荐不超过2人,均推荐参评校级
9.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按比例评选,均推荐参评校级
10.十佳社团:另行通知
11.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院内评优1-2个,均推荐参评校级
12.优秀青年志愿者:按比例评选,均推荐参评校级
13.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按比例评选,均推荐参评校级
14.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基地:院内评优1-2个,均推荐参评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