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5

各年级、各班级: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对高校资助工作来说,是继往开来、乘势而上的关键一年。面对今年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叠加影响,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学生资助工作,密切关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成本、还款能力、就业状况等方面的影响和变化,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秋季学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关注舆情

各年级、各班级要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学生资助对象的精神和政策,特别是对因受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影响的家庭学生,要加强在特殊情况下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理论认同,培养学生珍爱生命、救死扶伤、敢于奉献的崇高精神。

要加强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抓好开学初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的关键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让每位学生特别是新生及其家长全面知晓国家资助政策,及时做好资助咨询电话接听和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工作,解除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同时,要高度重视资助舆情监控与处置工作,建立学生资助舆情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避免因学生隐私泄露或心理健康等引发的网络舆情。

二、全面摸排,精准资助

各辅导员、班主任要按照《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网络等方式,对八类特殊群体和受极端天气影响的学生进行摸排和帮扶。其中,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一个都不能少,要摸清不同学生的受助需求,分档资助,这是原则要求,也是刚性要求。

三、落实政策,规范管理

绿色通道要畅通。新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未按时报到学生逐个联系掌握动态,确保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受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影响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新学期入学后,对经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要分类分档给予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国家助学金等相应资助,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更好发挥劳动教育在资助育人中的积极作用。

奖助评审要规范。各班级配合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持续推进学生资助规范管理,严格资助工作流程,严肃资助资金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提高资助经费预算执行率。

资助发放要合理。各年级、各班级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根据规定做好学生开学初学费“减、免、缓”工作,并填写学费“减、免、缓”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老生于9月6日12点前、新生于9月13日12点前,以年级为单位提交申请表至博爱楼916室,电子表发送至学工办邮箱,以免因学生无故欠费而影响学籍注册。

四、提升效率,服务学生

为方便学生,提高效率,尽快将国开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录入系统,避免过期影响贷款,学生返校后及时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单,截止时间9月20日。

五、强化教育,防范风险

各年级、各班级要在新生入学以及奖助学金发放前后,广泛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入学教育、班会、校园宣传栏等方式,提醒学生警惕各种“校园贷”“套路贷”和“回租贷”等,警惕各种打着奖助学金旗号的诈骗行为,提倡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倡导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周老师,电话0571-86658090.

学工办邮箱:dslcyxy@126.com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5日


电话:+86 0571-86633395

传真:+86 0571-86633395

地址:杭州省杭州市滨江区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南校区博爱楼9楼

学校微信公众号

学院微信公众号

   浙ICP备05040830号-1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3603号 Copyright ◎1959-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