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4

各团支部、各团员青年:


    根据《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学院定于 2025 年 7 月至 8 月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大三前学生必须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方可计入学分,未参加或考核不合格不予毕业。

   二、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除开展专项社会实践行动外,继续组织开展“家燕归巢”大学生回乡报到专项行动,原则上每一位大学生都需要到生源地或高校所在地乡镇、街道团委报到、注册。在各乡镇、街道团委的统一组织下,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提升实践成效,大学生以个人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政策宣传、社会观察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图片、微视频、文字等形式通过微信分享的方式记录活动内容,分享活动感悟,最后形成活动总结。

   三、在前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经学生组团申报、学院审查推荐和学校审查,今年我院有5支社会实践队伍被校级立项。鼓励参加专项行动的学生积极向学院四临百晓声投稿邮箱slbxs0331@163.com投稿,汇报总结实践经历和感悟。鼓励大家利用微博微信,积极发表实践感悟。学院根据评奖文件要求,结合团队或个人的微博微信宣传情况,推选优秀团队及个人。

   四、 相关要求:

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的实践材料,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均需撰写个人实践总结和社会实践考核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实践证明材料,由各班团支书收齐交学院团委审核并存档。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均可申报“先进个人”,有意向的同学请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5 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交由各班团支书收齐上报学院团委评审。

各团支部要在实践活动基础上认真进行总结,根据各位同学提交的总结材料,填写《2024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附件3)。以上附件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电子版请各班团支书于8月20日前上报学院团委志协邮箱slqnzyzxh@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以团支部名称命名。

各社会实践团队可积极申报“优秀团队”,填写《2024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数据统计表》(附件4)和《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5 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表》(附件5),请团队负责人于8月20日前上报学院团委志协邮箱slqnzyzxh@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以团队名称命名。

学院在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全体学生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具体评定办法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社会实践考核办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相应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团委丁老师、王老师联系。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


  • 附件【附件1-5.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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