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各院级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团学组织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干部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干部考核范围
院级各类学生组织核定干部,包含院团委各学生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红船之声” 党员之家、朋辈心理互助会,2021级本科生各班班团委每班不超过5人,其中必须包含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心理委员;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各班班团委每班不超过6人,其中必须包含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心理委员及就业委员,本科生年级长不占班级名额;研究生考核班长、团支书、心理委员、年级长, 各组织按照团委名单界定学生干部职数。
二、考核等次及要求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考核优秀、良好的比例分别不超过10%(优秀、良好名额见附表1)。其中学生组织储备干部考核名额单列,优秀比例不超过本级考核人员总数的20%,良好比例不超过30%(优秀除外),其余为合格及以下。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学生干部,需在2024-2025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含通报批评),以学工部发布为准。
三、考核工作程序
1. 分类考核:
(1)班团委(含研究生年级长)考核:由班级评议小组集中讨论,其中心理委员考核由心理互助会实施,考核结果反馈给班级,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附件2和附件3至年级辅导员处,辅导员根据考核名额开展年级学生干部考核评审,以年级为单位提交附件3;
(2)院级学生组织考核:由指导老师组织实施,以组织为单位上交附件3。
2.结果提交:各年级、组织考核工作完成后,需填写并上交汇总表(附件3),请于9月15日(周一)12:00前上报结果,发送至院团委邮箱dslcyxytwzy@126.com。
3.评审公示。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审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取消学生干部资格,且当年综合测评不予以加分。对于出现违规违纪等严重影响的学生干部,可给予劝退、免职等处理。
附件:
附件1:学生干部考核优秀、良好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
附件3: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
附件4: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附件5: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参考指标
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