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30

各班级(团支部)、各院级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团学组织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干部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干部考核范围

院级各类学生组织核定干部,包含院团委各学生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红船之声” 党员之家、朋辈心理互助会,2021级本科生各班班团委每班不超过5人,其中必须包含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心理委员;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各班班团委每班不超过6人,其中必须包含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心理委员及就业委员本科生年级长不占班级名额;研究生考核班长、团支书、心理委员、年级长 各组织按照团委名单界定学生干部职数。

二、考核等次及要求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考核优秀、良好的比例分别不超过10%(优秀、良好名额见附表1)。其中学生组织储备干部考核名额单列,优秀比例不超过本级考核人员总数的20%,良好比例不超过30%(优秀除外),其余为合格及以下。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学生干部,需在2024-2025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含通报批评),以学工部发布为准。

三、考核工作程序

1. 分类考核:

1)班团委(含研究生年级长)考核:由班级评议小组集中讨论,其中心理委员考核由心理互助会实施,考核结果反馈给班级,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附件2和附件3至年级辅导员处,辅导员根据考核名额开展年级学生干部考核评审以年级为单位提交附件3

2)院级学生组织考核:由指导老师组织实施,以组织为单位上交附件3

2.结果提交:各年级、组织考核工作完成后,需填写并上交汇总表(附件3),9月15日(周12:00前上报结果,发送至院团委邮箱dslcyxytwzy@126.com。

3.评审公示。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审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取消学生干部资格,且当年综合测评不予以加分。对于出现违规违纪等严重影响的学生干部,可给予劝退、免职等处理。

附件:

附件1:学生干部考核优秀、良好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

附件3: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

附件4: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附件5: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参考指标


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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