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学术领航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3

各位领航计划导师、学员:

为加强对学术领航计划项目的管理,检验学习成果,根据《第四临床医学院学术领航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学术领航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现开展第一批学术领航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评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度学术领航计划项目(参考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 项目结题申报书(附件2

2. 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

3. 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

4. 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录用函复印件,专利授权或受理文件复印件(含专利申请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实物或软件图片,成果应用、推广或投产的证明函,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三)结题要求:

1.结题相关指标如下:

1)团队学员立项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结题;

2)团队学员参加学科竞赛并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3)团队学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最新版),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以本科生为第一作者且署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录用即可)

4)团队学员申请各类知识产权或专利。

完成以上指标中的任意2项方可评定为合格。

2.经费使用合理合规,按照实际情况及时申请报销

3.请各项目组在2025712日前完成各项结题验收材料上报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以“领航计划结题-导师姓名”为主题。原则上所有项目均应及时完成科研任务,如无故延期结题,在2025年项目申报中将酌情扣减项目数。

4.本次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学院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酌情减少该项目所在学院下一期申报指标。

二、优秀团队评选工作

(一)评选要求

完成激励性指标任意2项及以上,可申请“优秀团队”,相关指标如下:

1)团队学员获批新苗人才计划(重点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

2)团队学员获学校A类及以上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A+类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团队学员在卓越期刊或统计源期刊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最新版,录用即可);

4)团队学员申请发明专利或授权其他知识产权专利等;

5)团队学员撰写高质量调查报告,被市级及以上政府单位采纳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以上所述团队学员指团队中的本科生,在科研项目、学科竞赛、论文成果或知识产权专利中为第一负责人或排名第一,且成果署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评选申报

     满足条件的团队可于2025712日前提交附件5《学术领航计划优秀团队申请表》到邮箱,并提供支撑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团委联系。

联系人:丁艺雪,王向宇

联系电话:0571-86658192

电子邮箱dslcyxykczx@126.com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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