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 8号)和团省委、教育厅《浙江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团浙联[2017]55号)以及学校《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中医大党委发[2017]60号)文件要求,校团委班子成员中挂职、兼职副书记数不少于50%。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拟在校内选拔1名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无行政级别)。现对院内推荐选拔通知如下:
一、条件资格
(一)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具有胜任岗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工作能力;
(二)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 (四)学生兼职副书记人选应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原则上为非毕业班学生),有校级或院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能保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学校共青团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
(二)组织推荐。请全院符合选拔标准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于10月31日17:00前将浙江中医药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推荐表(附件1)和现实表现以“兼职副书记+年级+专业+班级+姓名”格式命名文件发送至邮箱:dslcyxytwzy@126.com。
(三) 酝酿人选。学院团委在综合评定后于11月1日公布拟推荐名单。
(四) 上报校团委。
请各团支部认真做好发动工作,并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地址:滨文校区1-308-2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丁艺雪老师
联系方式:0571-86658090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