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以及《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对标定级”,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学院特发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参与对象:2018级-2022级本科生团支部、2020级-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
(二)组织流程: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主要环节包括:
1.开展会前学习: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报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查找差距不足
3.召开组织生活会
4.完成民主评议
具体学习内容、开展流程规范、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结果运用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会前理论学习,查找差距不足;
2.2022年12月16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3.2022年12月17日前将归档材料包括团支部工作手册交至博爱楼914。
说明:2022级本研支部团员先进性评价方案可参考五四民主评议,
详见附件3。
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一)自评对象:2018级-2021级本科生团支部、2020-2021级研究生团支部
(二)自评流程:
1.团支部自评:此次评定共分为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5个等次。请对照“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见附件2)认真开展自评复评工作。评星定级比例原则上五星团支部比例不超过30%,学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学院团委复核: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
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认定。
3.学校团委审核:学校团委对全校“对标定级”团支部进行统计、
分析、分类。
(三)时间安排:
1.团支部自评:各团支部需在12月18日前完成自评并提交。(如学院团委的复核结果为“不予定级”,团支部需及时进行线下整顿,重新提交自评结果)
2.学院团委复核:学院团委需及时查看“智慧团建”系统,对团支部自我评价做出复核,并在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团支部复核。
三、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要认真学习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对标定级”相关要求,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推动支部建设;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本团支部做出自主评价。如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于院团委联系,联系人:周彬媛,联系方式:0571-86658090。
附件:
浙江省高校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pdf
2022年浙江省高校基层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pdf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pdf
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