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学生组织:
为了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学生组织深化改革的要求,推动完善学生组织述职评议制度,建立以学生评价为主体的学生组织工作监督机制,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并且总结这一学年以来取得的各项成果,根据《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组织考核制度》的要求,经学院团委批准,决定举办2022-2023学年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组织述职暨总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组织述职
(一)述职对象
2022-2023学年院团委各组织负责人、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心理互助会会长、党员之家负责人及学生发展中心负责人
(二)述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5日18:00
地点:博爱楼311教室
(三)参加人员
2022-2023学年院级学生组织全体成员
(四)述职方式及内容
述职采用书面报告与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书面报告即部门学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建设、主要工作开展、主要成绩、特色亮点工作、存在的不足与改进的思路等汇报本学年工作情况,简明扼要,字数在1500字左右。
现场述职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内容主要以部门主要工作、特色亮点工作、负责人发挥的作用、部门存在的不足与改进的思路为主。
(五)相关要求
1.述职工作由部门(或主席团)负责人进行,述职人员需围绕述职评议内容以PPT的形式进行简要汇报,时间5分钟以内。
2.学院将根据书面报告与在线述职情况进行评分(各占50%),最终评定5-6个优秀部门,在共青团评优评奖中予以考虑。
3.各负责人于2023年7月4日中午12时前将书面报告及汇报PPT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dslcyxy_xsh@126.com,文件命名为“部门+述职考评”。
二、学生组织评优表彰
(一)评选目的
1.奖励优秀,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2.增强学生干部成长为“带头型”学生干部的自觉性、主动性与行动力;
3.鼓励学生干部养成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和互助共赢的工作心态与工作方法;
4.有效激励表现优异的部门及学生干部,以正向榜样作用调动部门及学生干部的工作热情,让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成为团学的主流文化。
(二)评选类型
1.优秀部门负责人
2.优秀工作人员
(三)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院级学生组织全体人员
(四)评选标准
1.优秀部门负责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有集体观念;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团委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学习态度,积极认真地学习,学业无不及格(含补考);工作意识,认真负责,有上进心,责任感强,有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在部门中能起到带头作用;日常工作表现积极,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完成;原则上优先考虑优秀部门的部门负责人。
2.优秀工作人员: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有集体观念;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团委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学习态度,积极认真地学习,学业无不及格(含补考);工作意识,认真负责,有上进心,责任感强,有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日常工作表现积极,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完成。
(五)评选流程
请有意向者填写附件1,并于2023年6月25日18:00前发送至dslcyxy_xsh@126.com,文件命名为部门+姓名,学院团委将会根据申请人自荐内容、上级反馈情况、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优秀部门负责人、优秀工作人员人选,并在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
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丁老师,电话0571-86658090。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