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2

各团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重要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现将我院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收缴“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的团费,共12个月,学生团员每月应缴团费0.2元(详见附件1)。

2、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到学院团委,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学院团委将收缴团费的50%上缴校团委,其余留作本单位团组织的活动经费(需入账后使用)。

3、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4、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5、时间:于3月29日前,由团支书收齐本支部所有团费,转入银行卡6236681470004745084(支美顺),并备注如下:“2022级本科生儿科学1班团费XX元/XX人”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doc

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3年3月22日

电话:+86 0571-86633395

传真:+86 0571-866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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