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团属新媒体账号排查及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28 来源: 访问量: 类型:通知公告

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根据校团委《关于集中开展浙江中医药大学团属新媒体账号排查及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团属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管理,院团委将于20214月至5 月期间集中开展团属新媒体账号排查及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集中排查及整治我院各团支部(班级)、各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及其下属的微博、微信公众号账号。重点排查及整治昵称或认证信息中含有“共青团”“团(工)委”“团(总)支部”“学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等字样,或其他容易使人以为代表我校团学组织发声的微博、微信公众号账号。

二、推进步骤

1.清仓见底。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到54日,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排查全部存续的微博、微信公众号账号。5月4日前,将管理运营自查汇总表(附件)报送至院团委邮箱dslcyxytwzy@126.com。

2.集中整治。56日至17日,按照“稳固提升一批、登记认证一批、依规清理一批”的原则,分层分类做好新媒体账号的管理工作。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开展,请团支部、学生组织、社团负责人逐一对接。

三、操作规程

1.针对现有运营不规范或水平不高的账号,要及时予以纠正,落实“三校三审”制度,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对于院团委、各团支部、学生组织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必须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运营管理。各团支部微博、微信公众号必须指定学生负责人(一般为团支书)、教师审核人(一般为班主任),同时年级辅导员做形式审查。因人员流转或其他情况丢失账号密码等登陆信息的,应当及时找回并恢复运营。

2.针对现有全部团属新媒体账号,一律进行登记认证,非经认证不得使用含有“共青团”“团(工)委”“团(总)支部”“学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等字样或其他容易引发混淆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昵称,不得代表共青团组织发声。

3.针对所依托团学组织已经解散的账号,超过 3 个月以上不更新内容的账号,脱离学校团组织控制的账号等,原则上应经校、院团委审核同意,按照规范流程予以注销。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按要求做好我院团属新媒体账号排查及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水平。


附件1:校团属新媒体平台管理运营自查汇总表


联系人:丁艺雪 电话:0571-86633397

韩同学 电话:19858193906

邮 箱:dslcyxytwzy@126.com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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