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四临床医学院2020-2021学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25 来源: 访问量: 类型:通知公告

各团支部:

团员民主评议是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根据校团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目标

1.通过“团员民主评议”工作,促使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选树有突出表现的模范团员典型,进一步深化团员青年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模范意识。

2.通过团员自评、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开展群众评议等方式,认真开展团员青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正视不足,完善自我。

3.对极少数评议情况不好的团员加强教育、帮助和引导,保证整个团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评议对象

全院团员青年

三、评议时间

202158日前完成。

四、评议标准

团员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团支部优秀率控制在10%以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民主评议为不合格:

1.违反校规校纪(有学校处分)的团员。

2.不按时、足额交纳团费,经教育不改的团员。

3.无故不参加团员民主评议的团员。

4.有团内规定的其他违纪情况的团员。

五、评议程序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应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由各团支部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团支部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史、党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团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

2.个人总结。团员要回顾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形成个人的书面总结材料,并对照《团员民主评议表》(见附件)进行自评,给出自评分。

3.民主评议。团员将个人总结和自评打分的情况汇总给团支部,由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由团支部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的意见,结合日常工作记录,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给出“支部评分”。支部分由团支部委员(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根据团员实际情况共同评定。自评分*60%+支部分*40%=最后得分,最后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列,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率占团员总人数10%以内。

4.其他。各团支部要对少数不合格团员开展必要的组织处理和教育。

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组织好本支部的“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团员民主评议率达到100%。评议结果要作为年度团籍注册、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要把教育团员思想与服务团员需求相结合,扎实做好各评议等次的团员的思想工作,更好地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

请各团支部以团支部为单位于58日前将附件1《团员民主评议表》纸质稿、团员个人书面总结材料纸质稿及附件2《团员民主评议汇总表》交至学院团委(滨文1-307-2丁老师处,富春辅导员办公室5310吴老师处),附件2《团员民主评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sltwzuzhibu@126.com,主题为五四民主评议+团支部名称。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丁老师,0571-86633397

团委组织部 徐同学 17858650756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五四”团员民主评议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五四”团员民主评议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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