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

关于开展学生党员“红鹄指数” 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3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党员“红鹄指数”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学生党员(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6个月的,参评但不被评)

二、考核主体

各支部组织实施支部内党员考核评价工作。

三、考核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23级研究生党员从入学之日算起)。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考核标准

按照《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员“红鹄指数”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1)进行。

(二)时间安排

1.考核评价。按照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各支部于2024年1月8日前组织党员完成考核对象自评、满意度测评、加分申请。

2.考核结果计算。考核评价结束后,党支部按照不同分值与权重及时计算出考核结果,填写《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员“红鹄指数”考核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月10日前上报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结果公示。考核领导小组于2024年1月11日前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学生党员考核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1:《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员“红鹄指数”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2:《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员“红鹄指数”考核汇总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总支

20231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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