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党员“红鹄指数”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学生党员(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6个月的,参评但不被评)
二、考核主体
各支部组织实施支部内党员考核评价工作。
三、考核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23级研究生党员从入学之日算起)。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考核标准
按照《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员“红鹄指数”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1)进行。
(二)时间安排
1.考核评价。按照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各支部于2024年1月8日前组织党员完成考核对象自评、满意度测评、加分申请。
2.考核结果计算。考核评价结束后,党支部按照不同分值与权重及时计算出考核结果,填写《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员“红鹄指数”考核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月10日前上报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结果公示。考核领导小组于2024年1月11日前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学生党员考核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1:《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员“红鹄指数”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2:《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员“红鹄指数”考核汇总表》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总支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