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七色教育”之首届“追光寝室”评选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0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寝室在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大学生全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营造积极向上、多元发展的成长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临床医学院“七色教育“之首届“追光寝室”评选创建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寝室(含魔方公寓等校外寝室)

    二、创建类型

      红鹄寝室;

      善学寝室;

      启航寝室;

      向阳寝室;

      知行寝室;

      逐梦寝室;

      思源寝室。

    三、申报、立项数量

      每个寝室至多申报2种类型。各年级各类别寝室至多立项创建1个。

    四、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学风端正;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5.创建期间寝室成员未受处分(含院级通报批评),如有则取消创建资格并按申报立项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6.寝室全体成员遵守寝室公约,寝室氛围和谐。

    五、评选细则

      ①红鹄寝室评选标准:

      全体寝室成员递交入党申请书,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体寝室成员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学生干部;50%及以上寝室成员曾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和“党章学习小组优秀学员”等荣誉称号。

      2.50%及以上寝室成员曾担任红鹄朋辈辅导员、追光室友和红鹄宣讲员;

      3.50%及以上寝室成员在党员考核、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学生干部考核中获“优秀”。

      ②善学寝室评选标准:

      全体寝室成员近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均进入年级(专业)前50%(研究生参照综合测评成绩);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50%及以上寝室成员近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位列年级(专业)前30%;

      2.至少一名寝室成员近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位列年级(专业)前5%;

      3.寝室成员近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达到3.5。

      ③启航寝室评选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体寝室成员在项目周期内积极报名并实际参与了当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且寝室中至少有1名成员在该赛事中获得院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寝室至少有2名成员在项目周期内,成功参与由学校组织的出国(境)交流等项目,并圆满完成全部行程及学习任务。

      ④向阳寝室评选标准:

      寝室近一学期无院内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且在校院两级寝室检查中全A,无晚归记录(以辅导员审核为准);同时,寝室成员遵守网络信息安全,不发表不当言论,且近一学期无电信诈骗事件;

      ⑤知行寝室评选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全体寝室成员在近一学期中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含院级),人均时长达20小时,时长认定以院团委认定为准;

      2.寝室成员在近一学期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人至少完成1次社会实践,且以负责人身份组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或校级及以上立项;

      3.寝室成员参与并完成重大赛会志愿服务(如世界互联网大会志愿者),以院团委认定为准;

      4.寝室成员以负责人身份获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或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优秀成果奖。

      ⑥逐梦寝室评选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寝室成员以主要负责人身份(排名前三)在近一学期中获得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以及上奖项;

      2.以第一负责人身份主持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及以上)、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本科生校级科研基金;

      3.以第一作者身份(含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一)发表论文1篇。研究生发表论文须以SCI为准(提供检索证明)。

      ⑦思源寝室评选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2名寝室成员积极参与学院体测帮扶活动,且寝室成员平均体测成绩达85分;

      2.寝室成员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勤工助学活动,且获得院级及以上勤工助学之星荣誉;

      3.寝室成员以第一负责人身份发展性资助项目立项。

    六、时间安排与申请流程

      1.动员宣传阶段(12月2日-12月7日):学院发布通知,各年级、班级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解读创建标准与意义。

      2.材料申报阶段(12月2日-12月12日):寝室根据选择的创建类型,提交“追光寝室”立项申请表(附件1)以及汇总表(附件2),附件1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处,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dslcyxy@126.com

      3.书面评审阶段(12月13日-12月19日):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候选寝室名单。

      4.答辩立项阶段(待定,12月下旬):候选寝室进行现场答辩展示,评审小组综合评定,确定立项创建寝室名单。

      5.公示结果阶段(12月底前):对立项创建寝室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6.培育创建阶段(2026年1月-2026年12月):立项寝室根据创建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培育建设活动,学院将提供必要指导与立项建设经费支持,同时适时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答辩。

      7.验收评先阶段(2026年12月底前):学院组织对创建寝室进行成果验收和评审,评选出各类优秀“追光寝室”。

    七、创建结果运用

      1.经费支持:给予每间创建寝室专项创建经费600元,用于支持创建活动的开展,其中立项成功后发放50%,验收合格后发放50%。

      2.荣誉标识:授予相应类型的“追光寝室”特定铭牌。

      3.评优关联:创建结果将与校级、院级各类评优评奖(如优秀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等)挂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考核激励:成功创建的寝室,其符合基本条件的“平安使者”在学年考核中原则上评定为“优秀”。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吴老师0571-86888192

     附件1:第四临床医学院“追光寝室”立项申请表.docx 附件2:第四临床医学院七色教育“追光寝室”立项汇总表(1).xlsx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电话:+86 0571-86633395

    传真:+86 0571-866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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