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员发展工作,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学院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第四临床医学院发展团员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希望广大青年积极向团组织靠拢,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学院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本细则为试行版本,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在试行期间,欢迎广大师生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院团委联系,我们将认真听取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细则内容。
联系人:丁老师,姚老师
联系方式:0571-86658090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