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第四临床医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30

    各班级: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6﹞51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5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我院评选名额为21人,其中儿科学专业10人、临床医学专业11人。

    二、评选办法

    请严格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2021年版)》规定的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及评选程序执行。

    三、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请符合申请条件同学认真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3、附件4),电子稿于12月2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学工办邮箱dslcyxy@126.com。

    2、学院评审及公示:学院成立评议小组,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学院评审细则开展评议,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

    3、通过评审的同学于12月7日前提交附件3纸质稿(一式两份)至滨文南校区博爱楼914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学工办吴老师,联系电话:0571-86658090.

    附件: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2021年版)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名册

    附件5:四年学业总分排名(公示稿)

    附件6:各年度综合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名单(公示稿)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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