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03
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资助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自主申请、班级评议、院级审核,拟同意1名同学增补认定为资助对象,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11月03日-11月05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工办王老师,电话:0571-86658090,邮箱:dslcyxy@126.com。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03日
附件:
序号
学号
建档标准/档次
1
202312234101033
重点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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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 0571-86633395
传真:+86 0571-866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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